各部门:
按学校人事处通知要求,根据《无锡职业技术学院“青蓝工程”实施办法》(锡职院[2013]5号)文件,10月起开展学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。
具体安排如下:
1、2014年新进校青年教师请直接填写“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”进行申报。
2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由个人向分院提出申请(填写推荐表,见附件),截止时间11月3日,材料报送综合办103室。
经济管理学院
2014年10月29日
附件:
学校青蓝工程-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.doc
学校青蓝工程-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.doc
学校青蓝工程-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.doc
无锡职业技术学院“青蓝工程”实施办法(锡职院人〔2013〕5号).doc